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零首付”为诱饵骗取费用、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针对汽车销售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3月18日,融安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县22家汽车销售行业(含二手车经营企业)开展规范格式合同行政约谈,发挥合同行政监管职能作用,为消费者把好消费维权的每一关。
约谈会上,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与约谈对象共同学习了格式合同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开展的汽车销售行业格式合同专项检查以及近年来发生的消费投诉,指出汽车销售行业格式合同的问题较为突兀,主要表现在格式合同内容简单、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够明确、存在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合同约定的内容使消费者处于不利的地位,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汽车销售行业(含二手车经营企业)在使用格式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制定格式合同,明确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对照原来的格式合同,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如有把握不了的内容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了解;当发生消费纠纷时,销售企业应主动按照合同约定,自行及时快捷地处理消费纠纷。
下一步,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将开展汽车销售行业格式合同专项检查,如发现经营企业在经营中仍然存在格式合同违法行为的,或接到消费者针对汽车(二手车)行业格式合同的投诉举报的,有违法行为的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进行处理。